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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日前对外公布修订后的《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从公示期、公示内容、公示渠道、保密要求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管理办法明确,将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期由1年调整为最短1年、最长3年,将企业可以申请信用修复的时间由公示满6个月调整为公示满1年,对统计严重失信行为保持了必要的惩戒和威慑。同时,简化公示内容,优化公示渠道,强调信息公示工作中的保密要求。管理办法还明确,增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申请信用修复的渠道,与原有线下申请修复渠道并行。明确统计机构受理信用修复申请的有关要求,优化信用修复办理的时限、程序与要求,更好地帮助统计严重失信企业高效便捷重塑统计信用。新增统计机构在收到企业信息公示错误更正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的规定。新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息不暂停公示的规定,并对程序终结后的信息修正程序作出规定。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修订着重把握了惩戒与保护并重这一原则。一方面,更好地发挥信用惩戒对统计造假等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同时对信用修复中弄虚作假的行为也明确了惩戒措施,以维护信用修复制度的严肃性。另一方面,增加“信用中国”网站办理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渠道,优化信用修复办理的时限、程序,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的相关处理规定,切实保障失信企业合法权益。“通过上述制度安排,既保持对统计造假行为的惩戒力度,又为失信企业提供明确的纠错路径和重塑信用的机会,实现惩戒与保护的有机统一。”这位负责人说。修订后的《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
专栏2026-10-23 -
中国人民银行等8部门日前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指导意见》,强化服务业金融支持,提升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质效,助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据介绍,意见细化金融支持重点方向和领域,从提升金融机构支持服务业的专业能力、加大对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金融支持、做强做优金融服务业等方面,提出19项务实的工作举措。意见明确,要推动金融机构转变传统重资产重抵押的融资支持理念,着力解决轻资产企业融资难题,增强服务业金融产品针对性和有效性,持续提升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服务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触达率,加快构建适应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为服务业扩能提质提供有力金融支撑。意见强调,要构建多层次组织服务体系,加大生产性服务业金融支持力度,助力提升科技服务、现代物流、商务服务等发展能级;提高生活性服务业金融服务水平,促进住宿餐饮、居民服务、养老托育、文体旅游等高质量发展;做强做优金融服务业,持续完善支付、征信等服务,加强金融消费和投资权益保护。中国人民银行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传导,推动意见各项政策加快落地见效,强化金融机构能力建设,以金融高质量发展促进服务业扩能提质。
专栏2026-10-12 -
近日,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农业品牌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7年)》,提出完善部门协同保护机制,健全覆盖农业品牌培育、管理、使用、推广的全链条保护体系,增强消费信心、提升品牌价值。本次专项行动围绕四大重点任务展开。在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方面,全面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健全问题通报和协查机制,强化产地准出分类监管。在打击涉农商标、专利领域违法行为方面,严厉查处涉农商标侵权、地理标志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强化对农产品网络销售、直播带货中侵权假冒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恶意抢注或侵犯老字号商标、驰名商标的行为。在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方面,要求重点查处擅自使用知名区域公用品牌、地理标志品牌等特有的和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等混淆行为,重点查处经营者对其商品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以及通过商业诋毁等方式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在涉农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方面,支持农业品牌主体通过商标、专利、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多维度知识产权布局,强化品牌权益保护。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聚焦重点农业产业,提供维权咨询、侵权判定、纠纷调解等专业化公益服务,提升农业品牌主体知识产权管理能力。
专栏2026-09-23 -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黄华波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近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国家医保局研究制定了《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五年行动计划》,为未来五年基金监管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黄华波表示,未来五年,国家医保局将着力构建宽严相济、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医保基金监管体系,实现震慑态势进一步巩固、智能监管能力明显提升、监管机制更加完备、制度更加健全、主体自我管理主动性有效提升、基金使用行为更加规范、基金运行环境深度净化、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重点有三项任务:一是全面覆盖,保持监管高压态势,推动监督检查覆盖全国所有统筹地区,覆盖各主体、各类型、各性质、各规模、各场景、各险种,也就是七个“全覆盖”。健全问题处置与整改闭环,深化多部门共治,形成“检查—处置—整改—治理”贯通的监督管理链条。二是技术赋能,提升智慧监管效能,健全大数据监管,精准排查风险、锁定违规线索;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智能监管体系;探索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和新场景监管应用,推动监管从被动处置转向主动防控。三是源头治本,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聚焦法律制度、监督检查、宽严相济、信用管理、衔接联动、社会监督、教育引导等七大机制,强化系统观念,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长效监管格局。针对生育保险、长护险等重点领域,医保部门也将进一步强化监管。开展专项飞行检查,生育津贴方面,重点核查伪造材料造假申领、虚构劳动关系挂靠参保、虚报缴费基数抬高标准骗保等情形;长期护理保险方面,聚焦“假评估、假服务、假失能”等欺诈骗保行为,予以严厉查处。强化技术赋能,深度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全链条、穿透式智能监管体系,积极探索场景捕捉、热成像、毫米波雷达等技术在长护险服务等场景的监管应用,提升监管的精准度。完善制度机制,针对生育津贴、长护险等重点领域,深入分析常见的违规问题,健全监管规则,堵塞管理漏洞,并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切实守护好医保基金安全。
专栏2026-09-11 -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继2002年、2019年之后的又一次系统性重大调整。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吴璟表示,此次修订《条例》,是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迈出的关键性一步。20处修改突出了拓宽提取和使用范围、扩大制度覆盖面、提升管理服务效能等重点,同时强化风险防控,既回应了缴存人对充分发挥公积金作用的更高期待,也解决了制度与经济社会发展新特点不完全适应的问题。具体来看,此次修改核心围绕“更普惠、更管用、更安全、更便捷”展开。拓宽提取使用范围,支持“修房”“养房”。新增“装修自住住房”和“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两种提取情形,并增加“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作为兜底条款。修改后,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增至9类,覆盖购房、租房、修房、养房等住房全生命周期需求。扩大制度覆盖面,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新增条款明确,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相应政策支持。目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规模已超2亿人,此次修改将惠及更多新市民和青年人群体。提升服务效能,缩短贷款审批时限。将提取审批时限缩短至3日内,贷款审批时限从15日缩短至10日内。建立惩戒机制,严打骗提骗贷行为。新增信用管理条款,将公积金领域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违法提取公积金的,3年内不得提取或贷款;对违法获得贷款的,5年内不得提取或贷款。优化增值收益用途,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屋安全管理。明确公积金增值收益可用于建设、筹集、运维公共租赁住房以及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等住房领域公共支出。吴璟指出,在住房存量时代背景下,此次《条例》修订有助于更好地支持居民多样化的住房消费需求,突出和强化了公积金的民生底色,把缴存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用得更好、更安全,同时也让更多人享受到制度红利。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目前,我国城市发展已从大规模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阶段,居民住房消费从“购房”“租房”向“修房”“养房”拓展,条例原有使用范围已无法适配新需求。另外,灵活就业人员规模已超2亿人,原有制度的普惠性存在明显短板,这为本次《条例》修订提供了现实空间。值得关注的是,《条例》将公积金存贷利率制定权限上收至国务院。严跃进表示,对比征求意见稿,正式版本明确公积金存贷利率由国务院决定,体现出国家层面对利率机制的统筹把控,便于将公积金利率纳入全国金融政策框架统一考量,能够根据市场形势灵活调整,更好支撑居民住房消费。此外,《条例》还增加了第三十一条,要求加强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效能,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等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推动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异地贷款等业务便捷高效办理。严跃进认为,这是从制度源头着手,依托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手段,全面打通全国公积金缴存信息壁垒。“一旦缴存记录实现全国互信互认,后续贷款、异地转移接续、资金使用等各环节均能高效衔接,为跨区域就业和购房需求提供根本性便利,让公积金真正‘跟人走、随人用’。”事实上,顶层政策落地前夕,地方层面已经开启先行探索。今年上半年,全国已有超过60个城市对公积金政策进行优化和调整,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例如,北京推出公积金装修提取新政,产权人及其配偶可凭合规装修发票按票面金额50%提取公积金,单套上限25万元,并设置十年提取间隔、规范装修主体资质;湖南郴州新增车位购置、物业费缴纳提取场景,相关业务全线开通线上办理;陕西延安一次性推出七大新增提取场景,覆盖取暖费、车位储藏室购置等安居支出,精准贴合本地居民常态化居住消费需求。严跃进认为,随着新版《条例》9月正式实施,各地将加快制定配套实施细则,持续拓宽公积金使用边界。各地在放宽使用场景的同时,配套设置了额度管控、票据核验等监管规则,兼顾惠民实效与资金安全,推动住房公积金从侧重购房支持,转向覆盖居民安家、居住、养护全链条,持续激活住房相关消费潜力。
专栏2026-08-26 -
今年以来,重庆、宁夏、湖南、海南等地税务部门曝光37起虚开发票案件,持续释放对发票类涉税违法行为“零容忍”的信号,诸如无真实交易开票、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行为,均触碰发票开具合规红线。为进一步明晰发票开具行为边界、前置防范涉税风险,国家税务总局今年发布纳税人合规开具发票正负面清单,通过“正面引导+负面禁止”的形式,为纳税人合规开具发票划定“标准线”“警戒线”。4个维度判断是否合规“清单的最大特点在于将合规要求集成化、场景化,让企业明确‘可为’与‘不可为’的边界。”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程锋说,不少企业在发票管理中缺乏将合规要求转化为具体操作流程的能力。通过清晰的正面指引和反面提示,清单可以帮助企业健全内控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如何判断所开具的发票是否合规?需要把握4个维度。一是开票、受票主体是否合规。开票、受票主体应具备相应的生产经营能力,发票、货物(服务)、资金、合同的对应主体应保持一致,发票应由实名办税人员完成身份验证后开具。二是生产经营业务是否合规。发票所承载的业务要真实有效、商业目的合理、符合交易常识,原则上契合“四流一致”(合同流、货物流/服务流、资金流、发票流)的基本原则。三是票面信息要素是否合规。发票开具应根据业务性质、主体类型等,正确适用发票票种或标签;票面要素信息要填写完整、准确、与实际生产经营业务相一致;开具红字发票需遵循规定流程、依据充分。四是发票开具时限是否合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注意3类不合规情况“从近年来税务稽查和风险分析情况看,很多企业涉票问题的产生,根源在于对业务场景识别和政策条款理解不够准确。”江西财经大学副校长李春根表示。发票内容与交易实质不符的问题较为突出。例如,部分企业将实际提供的咨询服务开具为“会议费”“服务费”等笼统项目,或者将不同税率、不同性质的多项业务合并开具,导致发票无法真实反映交易全貌。这类行为容易掩盖真实业务性质,可能会影响税额计算,或是被系统识别为代开、虚开,引发后续核查风险。对公账户使用不规范也是实践中常见的问题。部分纳税人图一时便利,甚至出于隐匿收入等目的,使用个人账户、微信、支付宝等收取经营款项。对此,负面清单明确划出红线,“大量使用个人账户、微信、支付宝或现金等形式收款,且相关收入未申报纳税”属于不合规行为。李春根提醒,开立并规范使用对公账户是法定义务,即便因特殊场景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收款,也应及时将相关收入转入对公账户,并在纳税申报时如实填报,以免产生税务风险。此外,非常规时点开票的合规边界也需格外留意。正面清单允许的清算期间开票,主要适用于企业正常终止经营时,补开存续期间已发生但尚未开票的合规业务;而负面清单指向的“突击开票”,如“长期静默经营、躲避税收风险扫描、择时集中大量开票并走逃”等情形,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是税务稽查的重点;“变更法定代表人前后或注销前集中开票”,则可能会引发后续核查风险。纳税人如确有未开票的合规业务,应按规范流程开具并留存合同、付款凭证等备查,切不可心存侥幸。定期开展发票风险体检,提升风险识别和防控能力随着税收大数据、电子发票和智慧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发票监管正从事后检查逐步转向全过程风险监测。程锋表示,清单的出台不仅是监管要求,更是企业提升内部管理效能的重要契机。企业应加强交易全链条管理,留存合同、物流单据、验收记录、付款凭证等资料,强化事前审核、事中控制和事后复核,推动发票管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合规转变。对广大中小微企业而言,尤其需要定期开展发票风险体检,完善合同管理等财税资料归档制度,提升风险识别和防控能力。“合规是企业行稳致远的基石,其价值在长期经营中体现得尤为明显。”程锋认为,发票管理是企业涉税合规的关键环节之一,将真实性原则贯穿经营全过程,坚持规范开票,不仅有助于企业防范相关风险、维护纳税信用,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市场信任,为长远发展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专栏2026-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