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山东省济南市查处的各类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主要为不规范、不合理使用医保基金和欺诈骗保。其中,不规范、不合理使用医保基金,主要表现为挂床住院、查体式住院、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以及串换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等行为;欺诈骗保,主要表现为“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以及骗取医保基金倒卖药品、耗材等行为。日前,济南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在济南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明目张胆”的欺诈骗保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但不规范、不合理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依然难以根本杜绝。究其原因,一方面,不排除个别机构因为“逐利”而故意为之;另一方面,由于医疗、医保领域专业性强,复杂程度高,个别医务人员对一些规定不了解,或者有不同的理解,导致实际操作中出现违规。为此,济南市医保局坚持“预防为先”“监管前置”,尽量把违规使用基金问题解决在发生之前。首先是强化正面宣传引导。今年4月,开展了基金监管宣传月活动,拍摄宣传片《这种成功要不得》,编印宣传挂图、折页7万余份,发放至全市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依托济南医保微信公众号开展了医保基金监管线上有奖竞答活动,累计线上答题1.91万人次,点击量15.53万人次。同时,梳理近两年发生的10起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引导医药机构、参保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其次是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在总结梳理近年来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基础上,济南市发布了《济南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清单》(第一批),涉及46条违规行为,包括重复收费20条、超标准收费15条、分解项目收费2条、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2条、串换医用耗材(诊疗项目)7条。清单发布后,定点医药机构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弥补了医保基金使用管理方面的盲点和漏洞,避免因“不知”造成违规。近期,济南市准备发布第二批清单,形成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基金监管的规范化、法治化、精准化水平。另外,加大智能审核力度。科学合理划分事前、事中和事后智能审核规则与流程,事前预警拦截一部分,事中审核纠正一部分,通过一层层“过筛子”,把大部分的问题解决在事前和事中,确保事后监管处罚只是极少部分。同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济南市聚焦合理使用医保基金,设置了五大类64项评价指标,根据评价得分从高至低分为A+、A、B、C、C-、D、D-七个信用等级,并将评价结果与履约考核、监督检查等挂钩,对D级、D-级定点医药机构实行重点监管,依法依规实行联合惩戒。此项工作目前正在试运行,明年全面铺开,着力构建形成医保基金监管的长效机制,以此促进医药行业自我约束和规范。

    专栏
    2023-12-29
  • 近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陕西省生态环境领域法规与标准建设工作情况。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副处长王青介绍,为推进陕西省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陕西省出台了《陕西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办法》共四章十七条,包括总则、评价实施、结果公开及运用和附则,同时规定了评价指标和对应分值。按照《办法》规定,将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履约的企业、评价周期内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其有关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纳入陕西省生态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指标、方法和程序,对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行为信息进行评价,确定生态环境信用等级,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目前,2022年度企事业单位的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已完成。根据《陕西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依据计分情况,从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其中,A级企业的生态环境信用分值为90分(含90分)以上,同时满足:5年内未受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3年内未发生因履职不到位导致突发生态环境事件,3年内未作为典型案例被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开通报,3年内未有中央、省级挂牌督办环境问题,1年内未因生态环境问题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重点涉气单位绩效等级不可为最低等级,而D级企业的生态环境信用分值为40分以下。在结果运用方面,被评为A级的企事业单位,将优先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优先获得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奖励性措施。如果连续两年被评定为A级,将被纳入守信激励对象。被评定为D级的企事业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并增加“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频次,暂停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或者其他生态环境资金补助,取消法人及其负责人生态环境评优活动的参评资格。

    专栏
    2023-12-29
  •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继全面推进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后,又启动开展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试点地方包括河北、辽宁、江苏、安徽、湖北五省。信用试点评价对象覆盖试点地方辖区内全部商标代理机构和其备案的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实行百分制,对应设置A、B、C、D等四个等级,并根据荣誉奖励、社会贡献等因素,设置附加加分项,增设A+等级。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涵盖荣誉奖励、社会贡献、不规范代理行为、受处罚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行业惩戒五个方面,共涉及二十余项信用信息采集项。评价结果通过试点地方政府网站向社会予以公示,并与监管措施、政策支持、评优奖励等相联动。试点期限1年,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采集商标代理信用信息,2024年7月1日对外公布评价结果。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根据试点情况,适时推广实行商标代理信用评价机制,充分发挥信用监管机制对规范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的作用。

    专栏
    2023-12-29
  • 《北京市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办法(试行)》将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12月25日,北京市就相关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根据《办法》,北京市将根据社会组织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对社会组织实施分级分类监管。这是北京市首次在社会组织监管领域出台信用监管相关办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为加强北京市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北京市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办法(试行)》,推动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社会组织新型监管机制。社会组织公共信用信息,包括登记基本信息、司法裁判及执行信息、行政管理信息、活动异常名录信息、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信用承诺及履行情况信息、信用评价结果信息、遵守法律法规情况信息、相关荣誉信息以及社会组织自愿提供的信用信息等。《办法》突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明确了社会组织公共信用评价方式、评价指标、评价等级、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内容。通过积分开展信用评价在评价方式方面,社会组织监管部门通过信用积分的方式,对社会组织开展公共信用评价。在评价指标方面,从党组织建设、诚信建设、内部治理、规范运营、评估等级、社会评价等多个维度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开展正面信用行为,避免发生负面信用行为。根据《办法》,社会组织公共信用评价等级根据积分变化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信用评价工作相关要求,社会组织信用积分基础分值设置为600分,分值上限为950分,下限为350分。据了解,社会组织公共信用评价等级统一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信用等级为A和B的社会组织将通过北京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社会组织诚信自律、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信用优良组织优先扶持发展北京市将依据社会组织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对社会组织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按照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信用等级优良的社会组织,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等级一般的社会组织,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信用等级差的社会组织,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加大监管力度。在扶持发展方面,对信用等级优良的社会组织,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规范流程,优先承接政府授权和委托事项、优先获得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优先推荐获得相关表彰和奖励;对信用等级一般和差的社会组织,在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项目中慎重使用。截至目前,北京市社会组织数量已从“十二五”末的9000余家增长到1.2万余家,备案社区社会组织从2万余家增长到4.7万余家。《办法》的出台,是北京市首次在社会组织监管领域出台信用监管相关办法,是北京市社会组织监管领域的一件大事。加强信用监管,有利于开展社会组织公共信用评价工作,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专栏
    2023-12-28
  • 江西省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率先谋划明年重点工作,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统筹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与专业领域风险防控相结合,强化业务协同,构筑“事前预警、事中分类、事后惩戒”全链条市场监管新生态,持续推进精准监管、有效监管、智慧监管、公正监管,提升监管综合效能,更好地服务鹰潭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谋定后动,从工作方案定推进方向市局通过召开推进“通用+专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研讨会,综合听取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开展专业型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初步构想,充分征求各专业领域监管部门意见,制定出台《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通用型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与专业领域风险防控有效结合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指明了“通用+专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的发展方向,明确了各专业领域风险与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结合的发展目标,分阶段、分领域系统推进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坚持先行先试,从行业试点定结合模式市局坚持“服务发展,监管为民”的核心理念,立足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按照现有规定实行重点监管的同时,统筹各专业领域监管特点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推进通用型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与专业领域风险防控有效结合,区分行业领域多向试点“指标融合”“结果叠加”“结果融合”等方式,最终形成“通用+专业”结合模式。坚持经验复盘,从精准监管定风险指标市局基于“通用+专业”结合模式的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机制,对全市内全量经营主体实施科学分类,获取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为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等差异化、精准监管提供重要依据。各专业领域根据本行业监管特点,梳理出关键风险指标,科学赋予指标权重,并根据监管实际不断更新调整,推动信用风险评定指标持续迭代优化。目前,鹰潭市药品(含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专业领域探索实施药品网格化智慧监管,依托鹰潭市“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实现全量信息归集,对“两品一械”经营主体自动生成风险分级,凭借企业精准画像,合理确定监管比例、监管频次,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2023年以来,“两品一械”立案查处361起,较去年增长了198.34%,及时防范化解药品监管领域风险。坚持智慧融合,从信用赋能定监管创新依托市局“智慧市场监管平台”3.0版本,优化通用型和专业型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模块,强化数据归集共享共用。联合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等单位,拓宽各类涉企信息来源渠道,丰富企业信用信息数据种类,在市场监管全领域推行监管结果录入“一张表单”,推进企业信用风险画像科学、准确。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汇聚整合、分析关联企业全量信用信息,实现经营主体信用风险自动分类,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按月动态更新,并记于经营主体名下。推进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全融合,2023年以来,开展联合双随机抽查179次,全部参考了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现场检查次数同比降低50%,问题发现比例由过去的12%提高到48%,监管精准性明显提升。充分运用平台数据分析、风险监测等功能,强化对重点领域、专业领域的企业信用分析预警,推动监管关口前移,持续打造“事前预警、事中分类、事后惩戒”全链条市场监管新生态。

    专栏
    2023-12-28
  • 日前,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联合制定印发《天津市“信用+医疗”惠民应用场景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让信用红利惠及津城百姓。患者可在门诊就诊过程中“一站式”完成取号、化验、检查、拿药等缴费流程,无需反复排队,实现诊疗效率、就医秩序、医院效能、患者满意度同步提升。“信用+医疗”采用“信用数据支撑+金融机构垫付”模式,天津通过引入合作金融机构为市民提供诊间垫付和金融服务,市民无需开通信用卡便可享受“医后付”服务。在天津市参保的市民通过“海河分”微信小程序完成实名注册后,可在支持信用就医就诊模式的医疗机构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服务。合作金融机构依据市民“海河分”分值及评估的信用状况,为其提供500至20000元不等的信用就医贷款额度。同时,“信用+医疗”惠民应用场景还支持“亲情付”功能,通过专属额度家庭共享,实现“一人开通全家享用”,切实解决“一老一小”就医难题。“先诊疗、后付费”的“信用+就医”模式能够极大程度简化患者就医缴费环节。就医过程中产生的医疗费用,自费部分由合作金融机构垫付,参保人在化验、检查、取药等环节无需进行任何付费操作,有效缩减患者平均就医时间。天津市“信用+医疗”惠民应用场景试点工作逐步开展,先期选择1家市级、2—3家区级医疗机构作为试点单位,在总结试点单位经验做法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提升信用就医服务模式,全面推广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实现信用就医服务。

    专栏
    2023-12-28
  • 共:1707条